关于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提示性公告

编辑:啤酒酿造商 大曲
发布于: 2026-08-04 16:03

百威(宁波)啤酒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已过期,至今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拟依职权注销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现责令上述单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将依据有关规定依职权予以注销。

公示期:2026年08月03日-2026年09月02日

许可证编号

生产者名称

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

SC11533020306671

百威(宁波)啤酒有限公司

2026-08-01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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