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年检会议”的通知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啤酒专业委员会文件
中啤委 [2010]068号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啤酒专业委员会文件
中啤委 [2010]068号
各省、市、自治区、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办)、酒业协会(啤酒办)、啤酒协会;啤酒及其相关企业领导、专家;中国啤酒国家评委、资格评委和特约评委:
根据中食协[2007]46号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会同中国食协啤酒专业委员会于2007年组织了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的考试和聘任工作,组成了“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队伍。按照《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质量国家评委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食品质量国家评委,代表我国食品相关专业的较高技术水平,应每年对评委素质进行年检”工作,以增长啤酒评委的科技理论知识,巩固、提高啤酒国家评委的感官品评能力和技术水平,更能胜任工作。
2010年1-6月中国啤酒产量增长4.8%,由于种种原因较去年增长率有所降低,更低于我国食品工业的增长。因此中国啤酒企业必须在调整产品结构、创新产品、打造名牌等方面狠下工夫,继续扩大国内市场,优势占领国内高端市场,进而开辟和扩大海外市场,努力开辟中国啤酒“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局面。对此中国啤酒国家评委肩负重要使命,因而通过“年检”,提高其素质水平和工作能力,尤为必要。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批准,本会定于2010年11月16-21日,在海口市召开“第六届中国啤酒国家评委年检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1.会议内容
1.1.技术讲座
为使评委了解和掌握国际和国内在啤酒生产技术及感官指标评定研究中所取得的最前沿性知识,会议邀请中外啤酒著名教授、博导、专家进行有关技术讲座,以进一步提高国家评委的理论、整体品评能力和技术水平。
1.2.培训、测试和考评
会议将对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资格评委和新报考的人员进行培训、测试和考评。会议组织专家按照欧洲啤酒酿造协会(EBC)推荐的品评方法,并结合我国啤酒工业的发展与产品特点,设计了科学规范、合理的培训与考评程序,采用“经典与现代相结合,明品与暗品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基本味觉、嗅觉及各种典型产品缺陷(异味)的鉴别、描述及概念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测试,力求进一步地提高啤酒国家评委的整体感官品评能力及综合描述素质水平。
此外,从今年起,增加对样品酒[中国名牌或创新产品]的品评项目,以增强和提高中国啤酒国家评委品评的实际能力,更好地适应调整产品结构和精心打造名牌的需要。
1.3.年审
本次会议将由国内外啤酒行业著名专家组成的“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年审考核专家组”对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进行年审。请各评委将本人的聘任证书带到会上,进行年审盖章。本会要求所有的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资格评委和特约评委必须按时参加年审,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者,要在11月10日前向本会提出书面请假报告,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者取消资格。
1.4.评聘
中国啤酒国家评委,每年都有由于离职、转业、退休等原因,导致一些啤酒企业的啤酒国家评委减员,影响正常工作。有些啤酒企业至今还没有自己的啤酒国家评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啤酒质量监督、检测和品评工作。因此,本会在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年检中,通过理论考试、品评测试,在现有啤酒国家评委队伍的基础上,补充评聘一定数量的新的啤酒国家评委,借以保证和增强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队伍的基本力量,更好地适应中国啤酒工业日益发展的需要。
这次补充评聘优先考虑:一是至今“还没有或缺少啤酒国家评委的啤酒企业”可以推荐适当人员提出申报,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择优评聘为“啤酒国家评委”或“啤酒国家资格评委”。二是“第六届啤酒国家资格评委”,通过年检择优晋升为“啤酒国家评委”。
报考啤酒国家评委的条件: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啤酒酿造专业人员;2.最好从事啤酒生产和质量管理5年以上,具有工程师职称;3.身体健康,无影响品评啤酒感官指标的障碍性缺陷,经单位推荐均可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品评合格者,经“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年检考核专家组”评审,依据综合成绩评定为“啤酒国家评委”或“啤酒国家资格评委”,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会同中国食协啤酒委员会颁发证书。中国啤酒国家评委相当于高级职称[如高工、高经等]。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国家评委的作用。
2.参会人员:要求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资格评委、特约评委以及新申报人员,按时出席会议;欢迎中外啤酒及其相关行业专家、领导和代表参会。
请参会人员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尽快传真到中国食协啤酒委员会。新申报人员,同时将“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考聘申请表”(见附件)填好,加盖公章,传真到中国食协啤酒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
3.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6-21日(16日报到,17-20日技术讲座、理论考试;品评测验和评酒21日下午2点前离开酒店返程)。
4.会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29号,海口国际金融(嘉柏)大酒店;
电话:0898-66773088;联系人:龚学华(13976661106)。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和资格评委、新报考参加国家级啤酒评委人员,每人交纳2800元,其中包括食宿、培训、考试、交通、参观、资料、图书等费用。特邀评委和其他参会人员每人交纳2000元,包括食宿、会务、交通、参观、图书等费用。
6.相关工作联系:
单位:中国食协啤酒委员会;地点:北京广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613-2室;
邮编:100055 ;电话:010-63317081、010-63317087; 传真:010-63317102;
联系人:李亚丽(13683158838)、李春燕(13161719707);
“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年检会议“参会人员回执 [传真:010-6331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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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考聘申请表(在后)。
第六届啤酒国家评委考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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